前提条件:操作网站ICP核准申请,管局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号后,才能获取与使用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进行公安联网备案。
本文档指导您,如何在网站开通后30日内进行公安联网备案。
一、获取网安备案数据码
(1)建站之星数据码获取
1、当ICP核准通过以后,服务器绑定域名时会弹出页面提醒:是否授权美橙互联将备案信息同步至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点击同意授权。
2、点击同意授权后会提示:查看网安备案数据码,点击后会显示数据码
(2)虚拟主机数据码获取
(3)橙云主机数据码获取
二、网安账号注册与登录
1、进入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网址:https://beian.mps.gov.cn/
2、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单击用户登录。
3、开始注册网安账号(如果您已经有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的账号,可以直接登录)。
个人备案请选择个人用户登录;
企业或单位备案可选择法人用户登录(如法人不方便操作,可选择个人用户登录)
4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,单击下一步。
5、页面会出现2个二维码:
l 左侧二维码:请用微信扫描,下载“公安一网通办”的APP。
l 右侧二维码:请用“公安一网通办”的APP扫描(不能用微信扫描),进行实名认证,完成互联网安全服务平台的账号注册。
6、跳转到登录页面,输入您注册的账号、密码,以及验证码,单击登录。
特别说明:
如果验证后,未正常跳转,请回到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单击用户登录,即可正常登录。
三、使用备案数据码进行公安联网备案
1、网安备案账号登录成功后,右上角-单击数据码且填写,确认提交。(此处数据码为美橙服务器绑定时生成的备案数据码)
2、提交后会出现如下页面,分别为:创建主体、创建网站、批量创建网站
说明:
l 若您当前登录账号中没有目标主体,需先创建主体,提交新增主体申请,然后再创建/批量创建网站。
l 若您当前登录账号中已有目标主体,仅需创建/批量创建网站即可。
3、单击创建主体
1)系统会自动创建主体草稿,并跳转到新增主体页面,根据页面弹框提示,完成主体信息填写。
2)根据页面提示逐步操作。
开办主体性质选择为个人,请按需填写负责人信息。
开办主体性质选择为单位,请按需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负责人信息。
特别说明:
提交审核时,必须要保证信息准确完整,否则不要点击提交审核申请!!
3)填写完毕,提交审核后,会出现“新办网站申请、新增 APP”等选项,请根据ICP核准,选择对应的类型。
4、单击创建网站。系统会自动创建网站草稿,并跳转到新办网站申请页面,根据页面弹框提示,补充具体数据项。
5、单击批量创建网站,系统会自动批量创建网站草稿,并跳转到我的草稿页面,单击详情,根据页面弹框提示,补充具体数据项。
四、已绑定数据码
1、支持用户查看已绑定数据码。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单击页面右上角数据码,弹出的对话框,选择已绑定数据码,可查看到已绑定数据码列表。
2、单击目标数据码后的详情,进入绑定数据页面,支持创建主体、创建网站、批量创建网站等操作。